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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实质运营合规指南(2025)

2025-11-07 11:38

2025年,中国私募基金行业迎来全面合规化、透明化发展的关键节点。随着《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监管机构对于“基金管理人实质运营”的要求已成为核查重点。
对于新设或存量管理机构而言,“是否具备实质运营能力”**将直接决定能否通过备案、能否存续经营,乃至是否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

一、实质运营的核心定义

“实质运营”是指基金管理人具备真实、持续、独立开展投资管理业务的能力与条件,其本质是防止“空壳管理人”“挂名团队”及“异地代运营”等违规现象。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的监管实践,判断实质运营主要包括以下维度:

监管维度 核查重点 实务要点
人员实质在岗 高管及核心投研团队是否全职办公 员工社保、公积金及考勤记录应与注册地址一致
办公场所真实存在 是否具备独立办公、会议、投研空间 共享办公室、虚拟地址将被重点核查
投资管理真实开展 是否存在基金产品实际投资、决策流程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后管理记录需可溯源
合规风控机制健全 是否设立合规、风控、稽核岗位 内控制度应体现职责分工与操作流程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是否按要求披露及存档投资资料 披露系统、内部档案须完整、及时更新

 

二、监管新趋势(2025)

  1. 穿透式实地核查
    基金业协会与地方证监局已常态化开展现场抽查,对“地址异常”“人员虚假”“外包运营”机构严肃处理。

  2. 合规数字化审查系统上线
    备案系统将自动比对管理人社保、税务、通信信息,识别虚假办公与异常行为。

  3. 托管与运营联动监管
    托管银行需协助监管核验基金运营真实性,形成“备案—托管—信息披露”一体化监管链条。

基金管理人备案流程

三、合规自查清单

为协助基金管理人落实监管要求,建议依据以下清单开展内部合规自查:

核查项目 关键要求 风险提示
公司治理结构 实控人、董事、高管结构清晰 实控人代持或隐名股东将影响备案
投研团队建设 专职投资经理不少于2名 兼职或外包将被认定不具实质运营
内部制度体系 已制定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合规制度 模板制度或未执行视为无效
业务实绩证明 有真实投资决策、投后管理记录 无实际投资活动或投资主体不匹配
合规记录 无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 有黑名单记录机构需整改申报

 

四、实务建议

  1. 强化总部运营职能
    各地基金公司应将实质决策权、风控权集中在注册地,避免异地运营风险。

  2. 建立合规数字档案系统
    建议采用电子留痕系统保存投资决策、风控审核、投资委员会会议纪要,便于审计。

  3. 与托管人建立合规协同机制
    定期核对基金账户流水、估值报表及披露数据,确保信息一致性。

  4. 聘请专业合规顾问团队
    借助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合规外包服务提升运营质量与审查应对能力。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注册变更

五、典型违规案例启示

  • 案例一:深圳某基金公司被撤销备案
    原因:注册地址虚拟、人员社保不在本地、办公现场无人值守。

  • 案例二:北京某管理人被列入异常机构
    原因:委托第三方代为投资决策,缺乏实质控制。

启示:实质运营是备案“生命线”,任何形式的代持、挂靠、虚假办公都会触碰红线。

随着监管趋严与市场竞争加剧,基金管理人的合规能力已成为核心竞争力之一
未来,只有具备真实投研能力、完善风控体系与透明运营机制的机构,才能在新一轮行业洗牌中立于不败之地。

腾博智慧云商研究中心提醒您:
2025年,私募基金管理人若计划申请备案、续期或跨区设立分支机构,应优先完成“实质运营”合规评估与整改。
如需专业合规咨询或备案辅导服务,可联系腾博智慧云商合规顾问团队获取最新政策解读与实务方案。